2023年5月30日星期二

日出康城事件

 日出康城呢單拆主力牆我又講幾句。話說日出康城某個單位將部分主力牆拆除加個門上去。這個動作當然極危險啦。當中又涉及好多parties 有業主,有管理公司,有設計公司,有承建商,有其他日出康城的業主。

究竟邊個有責任呢?要答呢個問題之前,首先要講解下,如涉及拆主力牆等這些工程,根據建築物條例第14(1)條, 該工程必須要得到屋宇署批准及同意才可以進行。如果沒有根據14(1)條就展開工程就是違法。咁違左乜野法呢?原來根據建築物條例第40(1AA)條,任何人明知而違反第14(1)條,即屬犯罪。就係違反左呢一條。

呢條條例重點係"任何人"及"明知"這兩個詞語。"任何人"可以或者可能係業主,管理公司,設計公司,承建商等等有涉及的parties, 而"明知"就很難用表面去判斷。

講到"明知",是否以上parties 都可以分辨到涉事的牆是主力牆?首先拆除不是主力牆的牆(如果不是太高,也沒有影響了其他建築物條例),基本上是豁免工程,即是不須要根據14(1)條向屋宇署申請批准及同意。咁以上parties, 

按常理來說,設計公司,承建商最有可能知道是主力牆,而且也知道要向屋宇署申請。管理公司也可能知道。但這些都是推測。

咁業主又是否沒有責任呢?照計一般業主應該沒有分辦主力牆及是否須要向屋宇署申請的能力,但設計公司会否已經向業主講解了這樣的工程须要聘請專業人士,問他們是否需要向屋宇署申請?或是業主為慳錢不再聘請專業人士去攪清楚這事?如果是這樣,業主也難以逃避責任。

咁管理公司呢?是否有人員在工程期間入內巡視?這巡視的工作人員是否也有這樣的知識去判斷主力牆與否?須则,管理公司在這工程中沒有利益的一方,按理也不該有責任,但是他們是有能力停止相关工程,以及他們是大厦公契,及建築物管理條例下的building manager, 他們也可以運用他們的力量阻止這不合法的工程(大前堤是他們有足夠能力去判斷主力牆及是否须向屋宇署申請)。

似乎关鍵位在於"明知"這字眼,只要清楚判斷到各parties是否"明知",責任就能清楚確立。

最後,最無辜的是同一幢大廈的其他業主,如果他們有在買賣樓宇過程中,準買家知道這新聞後不想交易,不論準買家是否须要撻訂,這些業主如果已準備移民,現在成個計畫而且受到影響,他們又会否可以向涉事單位業主,設計公司,承建商,管理公司提出民事訴訟?


2023年4月20日星期四

FOMO

 Fear of missing out, 一詞在投資上大家都知道是什麼。這現象說穿了就是害怕別人得的比自己多,比自己好。這樣,股價很多時因某些利好消息,短時間升很多,之後落回一個比較合理水平。

FOMO不止在投資出現,日常生活也一樣。話說早幾年don don donki 在香港開店,大排長龍,現在基本上不须排隊也可以隨時入去。不是因為店內商品質素差了,款式少了,而是FOMO心態沒有了。

昨晚同舊同學食飯,好耐冇見,大家都有小朋友。講起教育,他們的小朋友都讀国際學校,而我自己的小朋友讀普通学校,自己有點覺得比下去。有FOMO的感覺,當時係想我小朋友都有机会讀国際学校啦,但我們一家的經濟又未必可以afford 兩個小朋友讀到高中,之後到外國升学。不過再諗多D,其實一個人的將來会点發展,都重有好多變數,作為父母盡力提供比較好的環境給小朋友就已經足夠。真的不應被FOMO騎劫。

咁FOMO是否不好要將它清除?我覺得不是。從好處來看,FOMO会讓人保持不斷學習和成長的動力。他們會關注各類型的活動和資訊,透過學習、交流和分享的過程,不斷提升自己的能力和素質。進而創造更多的機會和價值。

總結來說,要發揮FOMO的好處,必須掌握度的平衡,關注重點和方向。才能夠在日常生活中創造更多的機會和價值,成為更好的自己。

2023年4月13日星期四

考驗

 考驗呢家野做學生時一定會遇到,測驗,考驗就是一種對於學生吸收知識的評估方法。考驗是否必要?對於學生,可能係必要,因為学生經過考驗後,老師能知道他們是否真的明白老師所教的学術。

長大後,結婚了,兩夫妻又是否需要考驗呢?如果夫妻不能順利經過考驗,之後真係返唔到轉頭。

認識一對夫婦,他們一家連同兩位小朋友年幾前,移民去英國,幾個月前得知,這對夫婦離婚了。雖然不知道是否與移民有關,但我谂他們一家去了新環境,唔多唔少都會多了考驗。是他們原本已經关係不好?或是他們不幸遇到在香港不曾遇到的考驗,例如在英國生活初期兩夫婦不用返工但又有經濟压力?真的不知道。如果他們沒有移民到英國,現在他們還是夫婦?或是將來有一天,他們還是会離婚?

為何我會想起這對夫妻這件事?事关上個星期,我自己一家去旅行,在旅行中我們兩夫婦為了一些事爭吵。其實有了小朋友後我們兩夫婦都好少爭吵。這爭吵當然讓大家更了解大家,同時間亦增加了矛盾感,因為說到底都是大家性格不同所致。因為有一大段時間没有爭吵,這爭吵顯得更加強烈,

考驗是否真的有益處?我不知道。

2023年3月24日星期五

Additional Tier 1 資產

最近AT1 這話題非常heat, 於是我由跟風寫下。

AT1資產是一種由金融機構發行的投資工具,目的是籌集資金以保護金融機構自身免受損失。你冇聽錯,是投資者保護金融機構。有些AT1資產的條款和條件中,規定了如果金融機構資本水平低於一定水平,金融機構可以選擇不支付利息或不履行償付義務。此外,如果金融機構遇到財務困難或債務違約等情況,它們也可以選擇暫停或永久停止派息和還本。有的,可以自動轉換為股票。所以投資者有機會及有可能會失去部分或全部投資。因此,AT1資產通常會支付較高的利息率,以反映其風險水平。

咁AT1 資產對於金融機構有什麼用呢?其用途在於提高金融機構的資本金水平。AT1資產是在2013年巴塞爾III資本協議中正式引入的。該協議是國際銀行業監管機構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(BCBS)為加強金融體系穩定性而制定的一套監管標準,旨在提高銀行業的資本要求,以減少金融風險和資本不足風險。AT1資產被視為符合巴塞爾III資本協議標準的一種資本工具,旨在增加銀行或金融機構的資本水平,以應對金融市場中的風險和壓力。在銀行或金融機構面臨壓力或風險時,AT1資產可以增加其資本總額,幫助其符合監管機構的資本要求。

簡單來說,是投資者用他們的金錢來保護金融機構的安全。金融機構就給予比其他差不多投資評级的投資物更高的回報。在我來看,有點像風險轉移。其實有絕大部分投資物也是這樣運作,股票,債卷,期權,保險等等。不過AT1資產相對於股票,債卷,期權,保險等投資物應該不是太多人了解及明白,尤其是呢個月之前應該更少。

其實投資都係盡量去了不解要投資的投資物的風險,更重要係要知道自己一定有自己都谂唔到的風險。這樣才會懂分散投資,降低注碼。

我自己有不斷學投資知識,有時会覺得自己識多了,不自覺会覺得自己睇到更多机会,但是要常常提自己,看不到的風險才是最致命。


2023年3月22日星期三

再談指數化投資

指數化投資是一種投資方法,它的核心是追求市場平均水平的收益率。這種投資方法的基礎是購買一種代表特定市場或行業的指數基金,這種基金的表現會隨著指數的表現而變化。指數基金是被廣泛使用的一種投資工具,因為它們通常具有低費用、廣泛分散的投資組合和長期的良好表現。

指數化投資的主要優點是降低了投資的成本和風險,同時也提高了投資的可預見性。由於指數基金通常以低成本的方式進行管理,因此投資者不必為高昂的管理費用和交易費用而擔心。此外,由於指數基金通常投資於廣泛分散的資產組合,因此風險分散也得到了提高。最後,由於指數化投資通常是長期投資,因此其表現更具有可預見性和穩定性。

儘管指數化投資具有許多優點,但它並非沒有缺點。例如,指數基金通常不會有超額回報率,因為它們追求的是市場平均水平的收益率,而不是超越市場。此外,指數基金通常是通過跟踪指數來實現投資的,因此它們可能會在某些方面表現不佳。例如,在某些時候,市場可能會出現不平衡或不利的趨勢,這可能會對指數基金的表現產生負面影響。

總之,指數化投資是一種簡單有效的投資方法,可以降低投資的成本和風險,提高透明度和可預見性。投資者應該了解指數化投資的優點和缺點,並根據自己的投資目標和風險承受能力做出明智的投資決策。